音樂系誠徵音樂治療專任教師1名
- 日期 : 2024-01-04
- 單位 : 東海大學人事室
- 分類 :
- 點閱 : 629
東海大學音樂學系徵才公告
應徵項目:音樂治療專任教師1名
一、教師資格:
- 具音樂治療、音樂教育或醫療相關學位,或此專長領域之助理教授以上職級
- 具有指導碩士研究報告的專業能力
- 具有申請研究計畫、承辦研討會、工作坊等活動的行政經驗
- 流利的中文表達能力,亦能以英文教授相關課程
二、指定任教課程:
個別與團體治療臨床即興技巧:必修學期課,2 學分音樂學習理論與各大音樂教學法:包括達克羅茲、高大宜、奧福、戈登教學法,必修學期課,2學分專題講座:自訂課程子標題,必修學期課,2學分自訂選修課程:其他音樂治療相關可授科目
三、應徵資料:
- 個人履歷:詳細聯絡方式、大學以上之學經歷、詳細教學與工作經驗、詳細著作年表、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之畢業證書需有駐外單位認證)、學碩博成績單、教育部教師資格證書(未具者免附),以及其他相關證書
- 專門著作:(1) 博士學位論文或現任職級後出版之論文著作;(2) 相關著作目錄及參考著作抽印本
- 教學計劃:提供碩士班「音樂治療理論與實證」、「個別與團體治療臨床即興技巧」2門課程及學士班「音樂治療導論」、「音樂行為觀察與測量」2門課程及其他可開授 課程之大綱並清楚說明其教學目標,教學計劃範本請見附件資料
- 教學錄影:自訂課程的主題,設計30-40分鐘的演講或教學示範錄影。
- 推薦信:兩封,直接電子檔寄至音樂系信箱。
- 與應徵項目相關之證照影本
-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不限內容。
四、聘任說明:依本校聘任程序辦理,預計113學年度起聘(2024年 8月)。
- 專任教師之聘任分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三種;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均為二年。
- 專任教師之授課時數每週以九小時為準,其擔任行政職務者得酌減之。
- 專任教師如因特殊需要且對本校教育有助益者,經報准後每週可僅在校工作四天。
- 專任教師在校外兼課或兼職,均需事先函徵本校同意;兼課每週以四小時為限。
- 聘期屆滿如擬續聘,應受教學、服務、輔導之評鑑;新聘講師、助理教授於到職後六年內、新聘副教授於到職後八年內如未能升等者,應依「新聘教師評估辦法」接受評估。
- 專任教師之薪給依本校教職員工敘薪辦法辦理。
五、收件截止日期:113年 3月22日以前(以郵戳為憑)。
六、繳件方式:應徵資料請同時以 Email及「掛號」郵寄至以下收件資訊:
Email:thumusic@thu.edu.tw
地址:407224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 1727號 東海大學人事室收,請於信封外註明「應徵音樂系音樂治療專任教師」
※紙本文件一律由人事室收件,請不要直接寄到音樂系。
備註:
1.書面審查初審通過者,另行通知面試及試教內容,面試日期暫定於113年 5月。
2.審查後如須退回相關資料,請附足額之回郵信封。
聯絡方式:音樂系洪小姐 (04)2359-0121 分機 3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