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系】誠徵專任教師(助理教授職級以上者)1名
一、職缺名稱:專任教師
二、需求人數:1位
三、起聘日期:預計2025年2月1日起聘
四、薪資待遇:依學校規定,請見人事法規
五、基本資格:
具有國內外大學建築或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或具有國內外大學院校之專業碩士學位或其他同等學歷證書,並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創作、教學或研究工作,具助理教授以上(含)教師資格者。
六、應徵條件:
1. 能擔任建築設計課程之教學。
2. 能擔任建築基礎課程:如跨領域(數位科技、多媒體、永續議題…等)、建築類型、建築哲學、台灣建築史、世界建築史…等之教學。
3. 具推展國際化教學、活動或工作經驗與能力者為佳。
4. 對建築相關領域具學術及研究能力。
七、截止日期:2024/09/15(以郵戳日期為憑)
八、申請文件:
1. 履歷(含自傳):請下載建築系教師履歷表,並檢附相關履歷證明。
2. 學經歷證件影本、碩博士成績單影本、最高學位論文各乙份(註:將於2025年1月前獲博士學位者,應附指導教授或學位之校方相關證明文件,與論文題目、目錄和摘要;若確認錄取並於通知期限內未能提出學位證書或有力證明者,則不予聘任)。
3. 兩封推薦信。
4. 研究成果之著作目錄或專業創作之作品集。
5. 擬開設課程大綱及教學計畫(可含過去教學經驗之說明)。
6. 教師證書(無教師證書者免)。
7. 其他證明(如作品得獎證書…等)。
九、相關應徵資料請Email及「掛號」郵寄至以下收件資訊:
1. 履歷表電子檔請寄至carolyeh4107@thu.edu.tw,主旨:「應徵 113-2 建築系專任教師 (姓名)」
2. 應徵資料(含履歷表紙本)統一【掛號】寄至
十、聯絡人:葉小姐(TEL:04-23590263*213;carolyeh4107@thu.edu.tw)
十一、備註:(1)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將另行通知至東海大學建築系舉行面試、評圖或公開演講,資格不符及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函覆,謝謝。
(2)專任教師之薪資福利、權利義務等相關規定,請見東海大學人事室網站人事_法規。 https://ithu.tw/mncR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