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通識中心誠徵華語專案教師
一、職缺名稱:華語專案教師
二、需求人數:1名
三、起聘日期:113年9月
四、薪資待遇:依高教深耕國際專章計畫規定
五、基本資格:
1.必要資格(至少其中一):
(1) 須具華語文、語言學或相關領域碩、博士學位。
(2) 若具備中國語文學及台灣文學相關系、所博士學位,需取得教育部核發國內外華語教學研習課程一百二十個小時以上之結業證明。
(3) 具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
2.其他條件:
(1) 具5年以上實際國內/外華語教學經驗為佳,須附證明文件。(若為兼職年資則年資減半計算)
(2) 具有Computer-Assisted Language Learning 相關華語課程規劃設計經驗者優先考慮。
(3) 熟悉實體、線上之混成教學模式。
(4) 具在地文化專長及相關文化課授課經驗為佳。
(5) 具華語中心相關行政、專案計畫、品牌推展經驗為佳。
(6) 具外語能力者為佳。
六、申請文件:
1.個人簡歷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表格)
2.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國外學歷須駐外單位認證章)
3.學術著作 (博士論文、期刊論文等)
4.其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5.相關課程授課計劃
註:應徵本教職者即表示同意本校「應徵教職蒐集個人資料告知函」
七、截止日期:113年7月12日(以郵戳日期為憑)
八、相關應徵資料請E-mail及「掛號」郵寄至以下收件資訊:
1.個人簡歷表請先Email至ge@thu.edu.tw,主旨:應徵東海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華語專案教師+姓名
2.申請文件請掛號郵寄至「407224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727號東海大學人事室收」(※ 請註明「應徵東海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華語專案教師」)
九、聯絡人:通識中心 趙莉郡 小姐 ;電話:04-23590121分機22700
※ 備註:經書面審查符合者,將另行通知面試,缺件者恕不函復補件,資格不符及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函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