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規程架構圖
組織規程
職員工
教師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約聘人員
1、健檢補助對象為:專任教職員工(含客座、講座、傑出校友講座)、約僱人員、軍訓教官、其他編制外專職人員(含推廣部、電算中心、募委會)、本校退休同仁。
2、補助金額:滿50歲同仁每學年一次;未滿50歲同仁每兩學年一次,補助1500元整。